首页 - 金市时讯 - 金价行情 - 金评天下 - 交易所 - 金条金币 - 矿金地质 - 关联财经 - 经济数据 - 金经操盘 - 网易黄金 登陆 - 注册
 首页 >> 交易所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交易所规则 >> 正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来源:中国黄金资讯网 浏览量:   录入时间:04-08-13 14:30:3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等辅助交易方式。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清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

第四条 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五条 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黄金交易时间  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15:30。

铂交易时间  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15:00。

第三章  交易品种与规格

第六条 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铂。

第七条 黄金交易成色种类为Au99.99、Au99.95、Au99.5。

白银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铂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第八条 黄金交易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和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第九条 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十条 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一条 金锭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千克。金条交易的最小单位为50克。铂锭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千克。

第十二条 交易所按成交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目前黄金暂定为万分之六。铂暂定为千分之一。

第四章 交易方式

第十三条 交易方式包括全额交易、Au(T+5)交易、延期交收交易和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

全额交易是指买方会员及客户必须在交易前将交易的全额资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卖方会员及客户必须在交易前将交易的全部实物存放在交易所指定仓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会员及客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仓库提取实物。

Au(T+5)交易是指实行固定交收期的分期付款交易方式,交收期为5个工作日(包括交易当日)。会员及客户以一定比例的首付款确立买卖合约,合约不能转让,只能开新仓,到期的合约净头寸即相同交收期的买卖合约轧差后的头寸必须进行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会员及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成交后T+X日(X为现货合约交易的合约期限值,最长为90天)办理清算与交割的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 对于因生产、经营的特定需要,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非挂牌品种和全额交易品种定向询价交易。定向询价交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 交易业务

第十五条 交易业务是指在交易所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集中撮合买卖及定向询价的交易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现场交易是指会员在交易所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在自行选定的场所通过通讯网络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 采用远程交易的会员可选择以专线或拨号入网等通讯方式接入交易系统。

第十八条 报价成交:

(一)会员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报价窗口方式进行报价。

(二)会员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报价、卖报价、买平仓、卖平仓。

买报价是指会员及客户买入交易品种的报价。

卖报价是指会员及客户卖出交易品种的报价。

买平仓是指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空头持仓的报价。

卖平仓是指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多头持仓的报价。

会员所报价格在本场交易时间内一直有效,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会员撤销。

第十九条 开盘价、收盘价和当日加权平均价:

开盘价为全额交易的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的开盘价为开盘前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交易价格涨跌幅度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

当日加权平均价是指某一交易品种当日成交总额除以当日交易总量的平均价。

第二十条 集合竞价:

(一)在开市时,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开盘价,开市后采用公开叫价方式(买入的最高价、卖出的最低价),按规定的程序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确定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的撮合成交方式。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二)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1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三)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高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四)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

第二十一条 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    最新成交价=cp

cp≥bp≥sp,    最新成交价=bp

当日首笔成交中前一成交价(cp):

全额交易为上一交易日最后收盘价;

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采用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

当一笔报价已部分成交,剩余部分继续参加当天交易的撮合排序。

第二十二条 会员报价后,全额交易该笔报价所对应的资金账户相应金额或库存账户相应实物即被冻结。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该笔报价所对应的资金账户相应金额即被冻结。

第二十三条 报价尚未成交前,会员可以撤销原报价。

会员撤单指令只对原报价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该笔报价已全部成交,则该指令无效。

会员撤单后,该笔撤单所对应的报价冻结资金或实物库存即被解冻。

第二十四条 会员报价成交后,即可打印成交单。

第二十五条 全额交易中,会员或客户卖出黄金,其所得金额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会员买入黄金,其所得黄金只在当天清算完成之后,即第二个交易日方可用于交易,不得用于本交易日的交易。

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交易首付款暂定为成交总额的10%。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 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且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的依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黄金资讯网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5-25612761 25617761。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EditorB  编辑:  
发表评论
最新信息
· 欧洲央行:宣布将利率维持在4.25%不变
· 英国:央行宣布维持5%的利率不变
· 9月4日国际已公布指标
· 熊猫金币相关知识问与答 
· 圣马力诺发行第29届奥运会纪念币
· 9月4日热门品种点评    
· 奥运收藏 动手之前先动脑  
· 奥运藏品五花八门网上卖    
· 上海黄金交易所2008年8月份交易行情
· 上海城隍珠宝总汇首发纪念版生肖金条  
推荐信息
· 恒泰大通金评:飓风降级黑金黄金降温
· 美国市场劳动节假期交易日历
· 原油坚挺贵金属持稳 铂金下跌
· 国际经济8月综述:美国以外主要发达国家经济
· 全球主要国家9月1日至9月5日经济指标一览
· 2008伦敦贵金属年会9月28-30日在日本举行
· KITCO国际:不正当交易
· 威尔鑫周评:金价弱势反弹 难撼空头佛手遮天
· 高赛尔银评:美国GDP数据良好 白银冲高乏力
· 恒泰大通金评:金价震荡收高 短期仍有上升
精彩新闻

· 英国:央行宣布维持5%的利率不变 
· 专家否定国际资金狙击张卫星的黄金交易 
· 原油坚挺贵金属持稳 铂金下跌 
· 国际经济8月综述:美国以外主要发达国家经济 
· KITCO国际:不正当交易 
· 不断增长的中国中产阶级对黄金的需求 
· 威尔鑫:中国当前金市乱象 
· 黄金宝:美俄关系紧绷刺激金价狂飙 伯老言论 
· 强势美元无法撼动 黄金阶段熊市暂难改变  
· 工行北京:反弹动能仍在 长线多头继续持有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粤ICP备07502101号
版权所有 ©2004-2007 中国黄金资讯网 粤ICP备07502101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ICP备0500782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380号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阁下自行参考研究,阁下所做的任何投资及理财交易决定应自行负责。
深公网安备案证字第4403201410242
上海黄金交易所 广东省金银首饰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