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召开全省地质工作会议,汪民申立国出席并讲话 5月21日,黑龙江省地质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黑龙江省副省长申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同时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汪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省留用部分的30%留给地勘单位”的做法。他说,这对全国具有重要的意义。汪民指出,黑龙江省是第一个将1∶5万区域地质调查与1∶5万矿产调查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的省份,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新局面。与此同时,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比重明显提升。他希望,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投入,主动服务,关心地勘队伍的政策落实情况,在土地使用、银行贷款、基本建设、安排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地勘队伍能够轻装上阵;地勘单位要结合省情,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突出研究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地质问题,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不搞一刀切,要保证其公益属性,使其能够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己任。 申立国在讲话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地质勘查体制改革,健全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要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地质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地质找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分离办社会、基地搬迁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对地质工作的投入,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提高地质人员待遇,落实机构编制,以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重点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上实现新突破。要突出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矿产勘查,进一步加强松辽盆地深层以及三江等6个外围盆地的中浅层石油资源勘探评价工作,以徐家围子断陷为中心加强松辽盆地深层天然气勘查,以33个重要含煤盆地为重点做好煤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要加大煤层气、油页岩、地热等非常规能源的矿产勘查力度。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要主攻铜、铅、锌、银、钼、铁等重要金属矿产,要加快老矿山以及大中型金属危机矿山接续资源的勘查工作。同时,要加大与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的矿产资源合作勘查开发力度。要在基础地质调查上实现新的突破,在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功能上实现新突破。 在这次大会上,黑龙江省政府还授予省有色地质勘查707队等13个单位“黑龙江省地质工作先进集体”、贾国志等47名同志“黑龙江省地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省地勘局等4家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国土资源部勘查司、开发司、储量司,中国地质调查局,黑龙江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地)、县主管市长(专员)、主管县长及市(县)国土资源局长,中直和省内各地勘单位负责人近400人参加了会议。(王 建 关 伟 李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