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交易所现有会员153家,其中有117家是从事黄金开采、冶炼、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的现货企业,这些企业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黄金交易时主要目的是通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黄金现货的买卖,同时进行部分套保业务。因此,他们在交易所的现货交割量是很大的,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行的现货交割运保费费率标准过高,导致现货交割企业面临交割成本过大。笔者做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参与者就此问题做出如下探析,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同并予以积极回应。 一、黄金现货交割量大,现货交割成本偏大 以上海黄金交易所2006年全年的黄金现货交割为例,交易所 2006年完成99.99和99.95黄金金锭的现货交割量为670855.6公斤,发生的交割成交金额1040.985亿元。按交易所现行的运保费收取标准80元/公斤(同时向买卖双方收取)计算,2006年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金锭现货交割的企业共向交易所支付运保费5366.8448万元人民币。加之现货交割所需的其它费用,如:交易手续费万分之5.5(合计5725.4175万元)、出入库费2元/公斤(合计134.171万元)等。 2006年会员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金锭现货交割时共发生费用合计为11226.4333万元,占现货货值的0.108%,而其中运保费就占所用费用的47.8%,占现货货值的0.052%。 二、相对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的现货交割,黄金交易所的费用偏高 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阴极铜为例,其现货交割的所有费用约为45元/吨,按目前铜的即期合约期货成交价格63000元/吨计算,铜的交割费用只占现货货值的0.071%。 三、运保费的使用透明度不高,具体用途细化指标没有对交易所会员进行公告,使会员权益受到损害。 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对运保费的定义是:"运保费是指交易所统一调拨各指定仓库的实物库存产生的费用。目前金锭、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金锭运保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金条运保费由卖方承担"。笔者认为交易所应该将统一调拨指定仓库实物库存时所发生的具体单项费用明细向会员公告,如果仅是实物的调拨费用,那么一年五千多万元的费用支出就显得太高了,这是对进行黄金现货交割的会员权益的损害,不利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割规模的扩大发展。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在国内目前的金融投资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尤其是人民银行决定加大力度推动国内黄金市场开放和完善的有利时机下,黄金交易所应该积极相应,在完善上市品种、改进交易方式、丰富交易主体的同时,应对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交割成本进行合理定位,尽量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黄金现货的交易、交割。同时,交易所应该更加深入地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推进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各项业务中,让交易所的所有会员和投资者能在一个优良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和交割,从而使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得到更大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