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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3年,欧盟制宪进程再次遭遇滑铁卢。在6月13日的投票中,爱尔兰公民否决了《里斯本条约》。有观察人士指出,对于正在努力摆脱2005年"制宪危机"的欧盟来说,《里斯本条约》在爱尔兰公投中失利,将极大地制约欧盟的决策和行动能力,使欧洲一体化进程遭受沉重打击。
在上周五(6月13日)的全民共投中,53.4%的爱尔兰民众反对《里斯本条约》,表示支持者只有46.6%。这是2005年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后,欧盟制宪进程再次遭遇重创,其影响也迅速反映应到金融市场和欧元汇率之中。
在2005年5、6月间法国与荷兰先后在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使欧盟的制宪改革停滞不前。直到去年,在法国与德国的共同努力下,欧盟宪法经过修改与简化,终于在里斯本获得一致通过,成为现在的里斯本条约。
但按照《里斯本条约》的规定,在条约通过后,各成员国还要以各自方式对其进行审批,待全部完成审批程序后,条约才能正式生效。因惧怕重蹈2005年的覆辙,这一次,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尤其是曾经否决过宪法的法、荷两国均选择了由议会审议的方式,而非将条约付诸公投。
但根据本国宪法,爱尔兰成为欧盟内唯一必须以公投方式批准《里斯本条约》的国家。迄今为止,欧盟内已有15个成员国完成了对条约的审批程序。
面对突入袭来的打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坚定的表示,这一结果并不是爱尔兰对欧盟的否定,更不意味着该条约已经“死亡”。欧元集团主席、卢森堡首相容克也认为,《里斯本条约》将很难按预期于2009年1月1日生效,但即使如此,欧盟也不会突然“死机”,因为《尼斯条约》尚能保障目前欧盟的基本运转。
即将于两周后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法国负责欧洲事务的国务秘书茹耶也表示,《里斯本条约》并没有死亡,欧盟将与爱尔兰探讨如何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
关于《里斯本条约》与欧盟制宪进程
在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目前欧盟成员国已增加至27个)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的首部宪法条约,旨在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欧盟宪法条约》将在所有成员国批准后,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法国和荷兰2005年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使得这部被寄予厚望的宪法条约陷入困境。
为推动欧盟制宪进程,2007年10月19日,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了欧盟新条约,即《里斯本条约》。相比《欧盟宪法条约》,新条约内容大为简化,但仍保留了宪法条约的实质内容。根据新条约,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都将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旨在让扩大后的欧盟更好地运转。
有观察人士指出,对于正在努力摆脱2005年"制宪危机"的欧盟来说,《里斯本条约》在爱尔兰公投中失利,英国等原本"疑欧"情绪较重的国家政府将遭到空前压力,甚至不得不放弃议会批约的形式而采取风险极大的全民公投,致使里斯本条约无法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如期执行,从而极大地制约欧盟的决策和行动能力,使欧洲一体化进程遭受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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