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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规则
2.00对个人的要求
(A)任何会员和会员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或者达到会员或会员申请人能够对交易合约中所规定的权限进行负责的最小年龄要求。
(B)在会员资格委员会和董事会看来,每个申请人都必须有良好的品格、经济基础和交易经验。
(C)任何被交易所雇佣的个人不再具有会员资格,除非在他辞职后的6个月后才可申请会员资格。然而,会员资格委员会可以根据董事会主席的建议,根据自己的判断,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这6个月的期限。
2.01工对会员的财务要求
每个非场内会员(除所有B类会员外)和申请非场内会员资格的个人在所有时间都必须维持净流动资产不少于$25,000,或者由会员公司担保他的所有因在交易所交易而产生的义务达到$25,000的水平。
2.02保证人
要符合当选会员的资格,会员申请人必须有两个良好信誉的会员作保证人。其中至少有一个会员要在会员资格委员会前公开露面并向会员资格委员会报告保证人所知到的申请人的个人历史和财务事件。
2.03会员资格申请;申请费用
(A)会员申请人必须以董事会规定的形式向交易所提交会员资格申请书,这些文件要使会员资格委员会相信是必须和恰当的。
(B)被秘书处认为是不完整的申请书将被以文件形式保留4个月。然后,申请书应当被退回,在会员资格委员会考虑其会员资格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新的申请书。
(C)申请会员资格应支付一笔申请费用,申请费用不可退还,金额可由董事会适时变动。
(D)除非董事会主席依照自己的判断所做的决定外,规则2.02到2.08不适用于那些转让了他的最后一个会员资格,但在45天里又购买了一个新的会员资格的会员。假设在会员在记录转让他的最后一个会员资格后的两天内,他通知过秘书处他有购买新会员资格的意向,并向秘书处提交了申请表。
2.04申请通知;会员义务
(A)至少在会员资格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前10天内,申请人姓名、他的保证人和雇主名单要提交给委员会的所有成员,这样申请才会被予以考虑。
(B)每个会员都有不容置疑的义务来被告知所有的会员资格申请情况,并提供给会员资格委员会有关申请人品格,财务或交易历史上任何不良的第一手资料。任何会员蓄意不提供上述资料给会员资格委员会,将被视为对交易所犯了一个主要过错。
2.05决定交易会会员资格申请人合适性的程序
(A)交易所要对会员资格申请书进行独立地调查,以确定是否已向交易所报告过去的或未决的犯罪行为以及处罚记录和调查。
(B)在申请书上所列的证明人必须是交易所的会员,交易所会单独联系会员以获得申请人的机密评估。
(C)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表将会通过单独询问其资产所在的所有银行来证明真实性。通过询问,每个申请人应当提供合适的支持性文件的副本。然而,如果申请成为非场内会员,而且有会员公司雇主的无限担保,那么申请人就不需要提供资产状况表或支持性文件,除非申请人申请场内交易的权利。此时会员资格委员会要对财务信息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符合交易所的财务要求。
2.06会员资格委员会
(A)会员资格委员会应当检查每份会员申请书。会员资格委员会可以指导申请人补足所提供的信息,也应引导交易所研究相关信息o
(B)当申请书是完整的,如规则2.03 2.04 2.05和2.06(A)所述,会员资格委员会将投票来向董事会表示是否通过申请。会员资格委员会的建议将随有关申请的事实文件一起上 |